什么是BOT 模式

2024-05-17 03:50

1. 什么是BOT 模式

BOT模式就是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BOT方式的优点
(1)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
(2)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
(3)组织机构简单,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
(4)项目回报率明确,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利益纠纷少。
(5)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6)BOT项目通常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样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即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会促进国际经济的融合。
BOT方式的缺点
(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至项目前期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
(2)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
(3)参与项目各方存在某些利益冲突,对融资造成障碍。
(4)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性。
(5)在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减弱甚至失去控制权。

什么是BOT 模式

2. BOT模式的利弊

 (1)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2)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3)组织机构简单,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4)项目回报率明确,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利益纠纷少。(5)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6)BOT项目通常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样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即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会促进国际经济的融合。  (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至项目前期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2)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3)参与项目各方存在某些利益冲突,对融资造成障碍。(4)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性。(5)在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减弱甚至失去控制权。

3. BOT模式的具体方式


BOT模式的具体方式

4. BOT模式的定义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Transfer)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各种形式只是涉及到BOT操作方式的不同,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5. BOT模式的特点


BOT模式的特点

6. bot项目模式是指什么?

意为建设,经营,转让。BOT是英文“建造-运营-转移”的简称。基本上是一种投资、建设和经营基础设施的方法,以政府和私营组织签订的合同为先决条件,由政府授予私营部门许可证,使它们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筹集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并对设施及其相关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管理。BOT能够维持市场机制的运行,BOT项目中的大多数经济活动都是在市场中进行的,而政府通过招标来决定项目公司的运作也是一种竞争机制。而BOT则是政府介入的一种有效方式,尽管BOT的实施完全是由项目公司来完成,但是政府始终掌握着这个项目的控制权。

7. BOT模式的特点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BOT模式的特点

8. BOT是指什么?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