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是谁

2024-05-16 18:08

1. 秦火火是谁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
他是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中的一员。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

秦火火是谁

2. 秦火火是谁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
他是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中的一员。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

3. 秦火火犯了什么罪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杨等人伙同“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制作事端、为非作歹,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其组织严密、目的明确、手段恶劣、获利巨大,是一个典型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网络犯罪组织,他们长期在网上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攫取利益、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
故意造谣该当何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介绍,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者可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经营罪一般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15年。
阮齐林介绍,此前出现了一些网络传谣事件,比较常见的罪名是侮辱罪、诽谤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
无意中传播了谣言的事可能很多网友都会遇到,那么是否触犯法律有没有严格界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分析,现在网络上信息很多,如果网友只是讨论、评论,那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专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公共利益者,则涉嫌造谣。网民上网时不能以虚假信息故意引导,更不能为了取乐、谋取利益或博人眼球而散播不实信息。

秦火火犯了什么罪

4. 关于秦火火的疑问?

这只是一种巧合,你应该看到,最近中央的各种会议都特别强调舆论引导的问题,特别强调意识形态的工作,而网络谣言就是处于风口浪尖上。
如果你关注一下央视的新闻,原来也在说,也抓了一些人,只是没有像现在这样大篇幅的宣传报道。以前是把这些人当做一些小案件处理的。
他的谣言出现几小时就被封号了,要不也不用前后用了上十个网名来搞他的谣言了。

秦火火是网络谣言问题的典型,惹到了中央机关,道德楷模、公众人物,手法不可谓不恶劣,根本就没有底线。他不做典型,还有谁能做典型。

另外,别高估了兰和的影响力,他还没到能影响中央决策的份上,为了一个案子,他也没必要。

5. 如何看待秦火火事件?

关于秦火火与立二拆四被拘事件,某些节点上许多人似乎存在着一些误解,特别是针对央视报道中出现的所谓“举报信”内容,即称司马南、孔庆东等为爱国学者,而郭美美事件为这两人一手策划等内容。这些内容不一定代表央视的观点,也不一定代表公安机关的观点,代表的是以乌有之乡为代表的所谓"网络左派",以及王小石、郭小平这些翻转版秦火火的观点。至于网上所列出的这两人的“造谣罪状”是否成立,难以界定,除非被他们所针对的对象能够拿出实际的证据来反击,而往往这些对象更倾向于保持缄默。也因此在没有明确的遭受伤害的个体对他们发起诉讼的情形下,公安机关抓捕他们的理由只能是比较牵强的扰乱社会秩序。
BO当年以“不仅我儿子,我和我夫人也没有任何个人资产”、“我儿子靠着全额奖学金在海外上学”辟谣,而今天这些言辞当然都变成了笑话。我认为并不是太有必要去纠结于“是真相还是谣言”这样的命题,这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网络推手,在网络论政的领域,最常见的是生产符合某个大众群体的自生想象的内容,而往往是在网络上提取的他人的观点与猜想加工放大而成。针对对官员、对社会不满的群体,这种想象可能是高官利用裙带关系为子女安排体制内高位,某某红色名人有千万资产与海外国籍,而针对对公知、媒体不满的群体,这种想象就可能是贺卫方串通美国中情局,南方系阴谋煽颠,等等。
许多情况下你很难直接去否定某些看似合情合理的想象,它说不定是会歪打正着的。在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或反驳一个观点的情形下,我的做法是观察提出这个观点的人,他如何散播自己的观点,散播的对象,提出观点时采用怎样的语气,以炒作的方式发表一个看似真相的观点,我对这类人所发出的一切信息都是警惕的。仇子明(蜡笔小球),纪许光,这些人格破产的前媒体人的共性是不计一切手段炒作放大自己,他们是有可能揭露出一些真相的,但却是两三分真实里掺着七八分谎言与夹造。
秦火火这个人,或许是出身乡镇、四五线小城市的网络营销从业者的一个缩影,他们未必受过太多的教育,学历低下,然而他们“了解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至少比知乎上的高端互联网用户们要更了解得多。我曾经在空白期尝试加入过一间从事网络营销推广的小工作室,试图理解他们通过网络操纵大众的手法。接触过这么一些从业者,没太多文化,知识基本临时百度,他们像普通的青年一样,爱家人,有梦想,但在金钱面前,没有任何道德底线,做梦都想当网络红人,取代高高在上的知识分子。手法非常粗糙,也没有足够的理论支撑,他们未必是很懂人性,而是很懂自己,很懂在自己身边信息闭塞的环境中一块儿成长起来的人,知道他们面对未知的恐惧可以如何轻信,知道他们为了表现自己的“知道”会去如何传播信息,知道怎样去包装一个虚伪的意见领袖。
我并不认为薛蛮子与杜子建团伙等与他们有直接的从属关系,薛蛮子营销的对象文化层次较高,目的不是炒作,而是构建“信任”,杜子建更多针对企业客户,打造行业领袖的形象,立二拆四与秦火火是这个行业里真正接上了地气的“得屌丝者”,而他们之间的合作和互相取经是可能的。
我也不认为这件事可以上升到一个“网络宣传战”的高度,不仅仅是发出举报信的“左”的阵营忍这帮人很久了,认真在社交媒体上想要讨论一些事情的人,也忍了很久了,而恐怕网宣部门,忍得更久,不论左右的政经领域营销从业者,都给人加大了多少工作量啊。抓捕立二拆四与秦火火后掐住“爱国学者”们的围脖咽喉的举动,也显示出这更可能是一次各打五十大板,让在公共论域里蒙人骗钱的低调点,别制造过多麻烦。
报道称秦火火称自己在拘留所里痛定思痛,要痛改前非,不太可能。写熊猫烧香的哥们,出来了又进去。

如何看待秦火火事件?

6. 秦火火是谁。他犯罪了?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2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其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造谣滋事、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中的一员。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
  该案是2011年年中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246条、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 秦火火制造过什么谣言?

“秦火火”制造并传播的谣言达3000余条;2011年8月,“秦火火”与“拆二立四”分道扬镳,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他按照自己的理念开始了第一次造谣――8月20日,他发布微博称,“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意大利籍乘客获赔3000万欧元。次日,铁道部公开辟谣,但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后,“秦火火”不但利用谣言继续攻击铁道部,还将矛头对准了红十字会,以及罗援少将、张海迪等名人,甚至已故的雷锋。
  “秦火火”承认,2011年以来,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秦火火”还和某些网络“大V”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还有人提示他近期要关注什么。下一步,警方将对此进行具体调查。

秦火火制造过什么谣言?

8. 秦火火被判了几年

  2014年4月17日,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2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其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造谣滋事、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中的一员。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